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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我让常乐找人搬来了一台电子琴,调试完后我又找大叔商量了一下细节。
五分钟后,在大叔的吉他声中我站起身,见我捏起了兰花指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下了照片。
“一双鸳鸯戏在雨中……”
耳垂上闪闪发光的耳钉,精致的妆容,熟练地步伐,还有那凄凉婉转的戏腔很难让常乐联想到胡同里出手狠辣的我,甚至台下的客人也不会想到曾经站在舞台上的霸王竟然还有如此美的一幕。
他们想不明白,可我想的明白,现在的我是温晚和单良为了让我脱离霸王这个角色一手推动的。
芝麻不爱吃汤圆,常常可爱,这两个我曾经用过的网名好像早已预示着我会变成现在这样。
可是这首歌我只唱了一半,在第二次进入歌曲的高潮部分时大叔突然变换了和弦,我也配合着他弹起了《海阔天空》的间奏。
“仍然自由自我,永远……”
这一首算是我唯一会的粤语歌,也就是这一首打破了刚才的戏腔的压抑,让客人突然从海底突然升到了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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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情绪对比很强,也或许是这首歌打开了他们的胸膛,很快便有人一起跟着唱了起来,而我为了不跑调站起了身,常乐见状赶紧走上前帮我举起了话筒。
整个酒吧的氛围随着这首歌被调动起来了,甚至门口还站了不少好奇的路人。
可在气氛达到最高潮时,钢琴声突然缓缓弱了下来,大叔也配合着我再次变换了和弦。
“在春天化为灰烬之前……”
这首《灰烬之前》熄灭了客人刚调动起来的情绪,但却在他们心底点燃了一把无形的篝火,随着最后一句歌词唱完,他们本以为我会停下来,但没想到我又看向了大叔喊道:“再来!”
说完后我重新弹起了琴,大叔瞬间明白了我要唱什么,再次变换了和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