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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哪一点不如你了?
她说:长相啊,她很一般。
当时他只是笑笑,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就是喜欢这个一般。
还真是的,章程也许喜欢素华的就是她的素。而她走到他的面前,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一个香飘飘的仙女。其实不闭眼睛也是一样的。香飘飘,这是章程发明的形容词,量身定制的。
补充一下,他之所以说这是一个认知他的嗅觉天分的偶然机会,不是说他之前完全不知道他有这么一个超越常人的天分。其实,一直有人说,你太厉害了。他想不起来说的是什么了,因为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他能闻出某人在哪里,躲在什么里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厉害?他当时,许多次,也只是听听而已,完全没有往心里去。并没有为此而得意,就觉得这是一件很普通很无聊的事情。
认识了素华后,章程才有了一个男性的性的觉醒。不是说之前没有,只是对女性似乎没有那种真正的兴趣。他自己也在心里说自己就是一个怪人。
但认识素华后,他对女人,不光是对素华,终于有了一个性的感觉。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拥有一种很有用的天份。即:嗅觉。应该倒过来说:拥有嗅觉特别灵敏这种天份或者按有的人的说法叫特异功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而在跟素华一起毕业(章程连蹦带跳跳到硕士毕业的时候她正好本科毕业)、一起结婚(受累,这话好像有语病,其实不见得,你再想想)、一起进入中国干细胞研究领域最顶尖的上海第一干细胞研究所这一路上,他的嗅觉天才一路爆发。
(题外地注解一下:英语词sorry写成“骚蕊”则形似,写成“受累”则神似。作者觉得神似更重要,于是取“受累”,形似粉或音似粉不妨念成“骚蕊”作者没有意见。)
这么说吧,他不知哪一天发现,他不用看显微镜下面的实物,仅凭嗅觉就可以说出,那是肝脏细胞还是神经细胞。
同事们一开始不相信,于是当场打了赌。同事们拿出各种细胞来,蒙上他的眼睛,打开瓶盖,让他猜是什么。有一次,他说,不对,这不是细胞,这是病毒,这种病毒的名字我说不上来,但我见过,知道这是一种腺病毒。
补充一点,在他们研究所里,要闻这些细胞或者病毒,按规定必须戴上口罩。也就是说,他是透过口罩、或者说在排除了口罩本身的气味后辨别出那些微生物来的。
他们服了,于是大家美美地吃了一顿昂贵的大餐,在上海最高档的地平线上。好多年后,他们还隔三差五地抱怨那顿饭让他们(两位男士)花掉了各三个月的工资。
很显然的事情:章程能够一路高歌猛进,成为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小有名气的年轻干细胞专家,跟他的嗅觉一定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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