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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撒娇地爬到床上,躺在路潼身边:“昨晚做梦他会爬了。小崽子吵死我了,一晚没睡,怎么这么有精力。”
他想起来,秦十五在路潼肚子里就特别能闹腾,又想起来秦十五以前种种恶劣行为,不得不承认,他儿子是真的很有活力,上蹿下跳,调皮捣蛋。
等秦十五真的有活力的时候,是他刚学会走路的时候。
这时候,秦十五已经一岁了。在这一年里,秦十五以一种脱胎换骨的方式成长起来,变得无敌可爱,走在路上能引起十几个阿姨同时回头尖叫的可爱。
秦初体会到了一点儿做父亲的快乐,时不时就带出去遛弯,跟溜小狗似的。他就给秦十五腰上弄跟绳子,免得他走的太快摔倒,秦十五在前面穿着一件小袋鼠的衣服跑,他就在后面戴着个墨镜酷酷的插着兜走——手里还拽着秦十五的狗绳。
父子俩颜值逆天,走大马路上回头率百分百。
还有女生上来搭讪,以为秦十五是他弟弟,秦初每次都解释这是自己儿子。后来被人问多了,连解释都不想解释了,在秦十五的毛绒外套上面挂了个狗牌子“家有恶犬,生人勿进”,然后把户口本揣兜里,人家还没上来问,他就拽拽的把本子往人脸上一贴。
介绍道:“这我儿子。”
秦十五就抱着他大腿咯咯咯的笑。
高中毕业,秦初考回了北京。
挂着特别危险的分数,考进了北大。
一中也给他拉了个横幅,搞了个跟路潼一样的豪华待遇,路潼是因为省状元,秦初是因为奇迹啊!他的事迹都快被一中老师打印出来人手一份的念叨了,见着自己班不争气的后进生,就把秦初感人的实例拿出来讲,说他是怎么从九门一百分考上北大的。
不过,这事儿也说不准行不行,路潼自己不带滤镜来看,他是觉得秦初很有学习的天分,什么东西一教就懂了,学的特别快,换成其他人,可不一定有这么大的进步空间。
秦初在北京读书的时候没住校,经常带着儿子遛弯。所以大一跟他同一届的人都知道,秦初有个儿子。听闻此消息,上到学姐下至学妹,都心碎了一把,恨秦初英年早婚。不过秦十五太可爱了,有时候秦初带他来上学,抱着小孩儿往教室一坐,几乎整个教室的女孩都会被这崽子给吸引过来。
秦初觉得他儿子天生有点儿讨人欢心的招数,他见过的人里就没有不喜欢秦十五的。做一节课下来能收获一口袋零食。
他抱着秦十五出去,教室里有不少人都发出了“可爱”的尖叫声。
主要是秦初穿衣风格挺酷的,上了大学不用穿校服之后,他的时尚感就体现出来了。衣服色系以黑色为主,配上他一张俊美的脸,足够秒杀大部分omega了。
这种酷哥带小孩儿,反差萌特别明显,偏偏秦十五的衣服都是路潼选的,各种各样明亮的糖果色,秦十五皮肤白,衣服穿在他身上,把他衬的更白。软软的一坨,坐在他爸的手臂上,抓着他爸的帽绳,眼睛又大,睫毛又长,远点看过去,秦初就跟抱了一个糯米团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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