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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 斯宾塞·霍布森是一个难缠的对手,但是若是寻找一个机会与他面对面进行交谈,其实也不是一件难事, 前提是要做好霍布森干员设下圈套和陷阱的准备——不过话又说回来, 与霍布森干员见面交谈又何尝不是一种陷阱?双方心知肚明, 只不过是看谁的陷阱更胜一筹。
赫曼用了西尔维娅一贯使用的方法, 将枯叶一般质感的信笺留在了斯宾塞·霍布森目前所住的房间的窗台上。
枯叶信笺散发着一种枯萎的味道, 它像蛾一样轻飘飘的, 又有些脆,稍微力道重一些的话,就会出现修补不好的裂缝。
“你把霍布森约到哪里了?沙漠?绿洲?还是什么荒郊野外的地方?”玛蒂尔达兴致勃勃地提出来了几个地方。
“没有,就是一家有名的酒馆, 人多也热闹。约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反倒是对我们不利, 你觉得你我二人加起来能正面打得过霍布森干员吗?很遗憾,我没有这个信心。”赫曼瞥了她一眼。
玛蒂尔达咳了一声,“不瞒你说,其实我也没有。”要是她能打得过, 她早就暗杀斯宾塞·霍布森去了, 哪里还用得着横跨大陆就为了躲他。
“探员这种东西就像老鼠, 看到一只的时候后面就已经跟了一整串, 要是把打头的老鼠去掉了,后面前仆后继地就都过来了, 扰得你烦不胜烦。”灰绿色头发的青年用特制的布擦拭着一个玻璃杯。他的色彩寡淡,在中东这片炎热亮眼的地界便更显得浅淡了, 好像是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一样。
玛蒂尔达听了这话, 咯咯笑了起来, 赫曼这话说得够刻薄, “也就像你们这样的使徒才能说这种话了,在外面人看来,像过街老鼠一样逃跑的是我们这些天命之人才对。”
他们一边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一边提前一些时间来到了约定的酒馆。
这里装修简单,不过是一个房子里面放了些桌椅板凳,食物的香气混合着香烟和烈酒的味道。白天里面也有不少人,本地的、外地来逍遥的,人员混杂,最适合浑水摸鱼。
他们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些烤串和一大杯啤酒——玛蒂尔达点的,她说她饿了。
斯宾塞·霍布森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幕。
他追了许久的、黑皮肤的开锁专家正吃着烤串喝着啤酒,看着跟当地人没什么两样。旁边坐着的是一名白人男性,他长着一张防剿局资料里的脸——对于各大教会的使徒,防剿局都有记录。血杯教团的那位使徒阁下总是换脸和身份,所以她的资料已经不知不觉间累积了厚厚一摞;不屈教团的使徒不怎么出门,一般都在他那一亩三分地里研究他的无形之术;辉光之镜的这位使徒倒是没有换过脸和身份,一直都是那幅寡淡、学术研究气氛浓厚的打扮。资料里的赫曼·史密斯总是微微笑着,穿着一身白大褂,亦或是西装革履,领带打得整整齐齐。
自打防剿局去了一次他们教会之后,史密斯就再没回过伦敦。他似乎并不拘泥于无形之术研究气氛浓厚的圣地伦敦,反而是哪里有机会就往哪里跑,按照防剿局内部的分析来看,是一位典型的灯道路天命之人,彻彻底底的理性主义者。
这样的一位机会主义者会来到中东究竟为了什么,斯宾塞·霍布森心里也隐隐有些自己的猜测。但是对于他主导与自己见面这件事,斯宾塞又是半好奇半警惕。
灰绿色头发的青年似是察觉到了他的视线,抬头看过来朝他露出来了一个略微冷淡的微笑。
斯宾塞见过不少天命之人,有时候他看一眼就知道对方是什么道路的。这次也不例外——青年有着相当明显的属于灯的气质。当然,这种不好描述的东西不能算作证据,不过斯宾塞·霍布森有自己独有的识别的方法,他确信这个人就是赫曼·史密斯,辉光之镜的使徒也就该是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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