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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还没跟秦殊挑明,甚至没有暴露过自己不合时宜的喜欢,只是以弟弟的身份出现在秦殊的社交圈子里。
于是自然而然地,不少高年级的女孩子找到他,托他转交些情书似的小纸条给秦殊——当时的他倒是不怎么吃醋,也不介意有人来观赏他的月亮,甚至颇有些与有荣焉的骄傲。
但邮差当久了总会厌烦,尤其是在他一次又一次将自己写的东西混进那堆纸条里、交给秦殊却意料之中地毫无回应的时候,挫败感微妙地裹挟住他,连带着抽屉里那些粉红纸条都变得面目可憎。
于是他第一次想罢工,把那些经他手转交的少女心意打包扔进了垃圾桶。
那时候他还没有接触到秦殊性格里的阴暗面,一厢情愿地觉得他哥和他一样是尊重他人心意的“好人”,还一度很是忐忑,担心小动作被发现会惹对方生气。
最后他站在学校的垃圾车前,还是在车开走前破罐子破摔地说服了自己,心想有句老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秦殊也不知道他的心思,被发现了顶多挨一顿批评——他不怕秦殊发火,没见过,所以不怕。
他很聪明,打了初中部和高中部之间的时间差去扔东西,给自己找好了“最近都在画室、没机会收小纸条”的借口,秦殊也丝毫没有察觉异样,这件事原本可以这么瞒过去,然后不了了之。
但他又太善良,没能说服自己在这方面过分丰沛的同理心,事后想起来还是很后悔,觉得这样糟蹋别人的心意不好,至少该把销毁权留给秦殊的。
于是他认认真真地写了信承认错误,没有刻意改变笔迹,甚至用了挺特别的、一眼就能看出是他的审美的信纸,和其他莫名其妙出现在他桌上要他转交的纸条和便签一起,当面交给了秦殊——后来他还用同样“明目张胆”的方式递过情书,这是后话了。
意料之外地,秦殊依言读完了信,却没跟他计较,只是当着他的面把那些“少女情思”扔进了垃圾桶,然后用哄孩子似的语气告诉他,迟早是要扔掉的,别太放在心上。
那可能是他第一次模糊地、将信将疑地窥见秦殊漠然的阴暗面,开始察觉这个人对“感情”的理解也许有些古怪。
——很久之后他终于意识到,“感情”这种东西,原本是不该出现在秦殊生命里的。
他没带睡衣来,身上穿的是第一天洗完又晾干的衬衫,这里的条件有限,衣领上挂着一层陌生的花香味道,有些腻人,饶是感冒嗅觉受阻都能闻到。
他在甜腻的香味里叹了口气,又解开两颗衬衫扣,一边摩挲着胸口那颗被体温烘热的玻璃纽扣,一边又想起那个问题来。
如果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伪命题呢?
说得再残忍些,亲情也好,爱情也罢,秦殊的人生真的缺他不可吗?
他突然觉得他们的关系有点儿像俗套的青春片,无可救药的小混混喜欢上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沉迷恋爱一发不可收拾,不计后果地追到手,才发觉现实和想象并不一样,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似的满脑子罗曼蒂克、离了爱情就不能活,甚至找不到多少对方同样喜欢自己的证据。
优等生嘛,一出生就住在象牙塔里,有大好的前途,不理解俗人的感情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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