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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素有野战王者之称,而重骑兵又与普通骑兵不同,不但将士身穿重甲,刀枪不入,就连马匹身上也同样披挂着重重甲胄,攻击力惊人。一名骑兵足以对付六七个步兵,而一名重骑兵对付一二十个步兵都不成问题。
尤其在攻城之战中,重骑兵的作用就更大。只要有一支超过五万人数的重骑兵,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夺取一座城池。守城的多是步兵,每次出城应战,城门开合之际,跑出来的步兵人数都很有限,往往还来不及摆开阵型,就被骑兵杀得七零八落,简直毫无还手之力。也因此,莫啸的这支军队在草原上纵横驰骋,鲜有敌手,入驻中原后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眼下,林家军将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支堪称噩梦一般的军队。所幸林淡率领大家取得了一场大胜,极大地鼓舞了将士们的士气,又缴获了许多战马和盔甲,让他们改换了装备,还训练了一支五千人的重骑兵,并带领他们在草原上劫掠,沾染了满满的血煞之气,如此,这场战斗才有了一些胜算。
远处,战鼓在轰轰作响,近前,林淡已穿戴好重甲,慢慢朝自己的战马走去。她穿行在一群铁塔一般的彪形大汉中,身形显得越发纤瘦,气势却丝毫没被压制。分列两旁的将士在她走过来的时候便纷纷摘掉头盔,半跪行礼。他们发自内心地崇敬她,且早已彻彻底底地臣服于她。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林家军,更没有这支被匈奴人斥为魔鬼的虎狼之师。
五六十斤重的甲胄穿在林淡身上竟似没有重量一般,她极其利落地跃上马背,勒令道:“出发。”
“林淡!”一道沙哑的嗓音忽然响起,令她驻足回望。
丁牧杰缓缓走上前,强笑道:“林淡,我预祝你旗开得胜。战场上刀剑无眼,你定要小心!”
林淡尚未道谢,李宪就胸有成竹地说道:“有林将军这样的猛将助阵,又有明德这样的军师辅佐,此战我大魏必胜。话不多说,我们走吧,你且等着我们凯旋。”
明德是丁牧杰的字,这些日子他尽心尽力为李宪出谋划策,二人已从陌路变成知己好友。
一行人述完别情,战马便齐齐出发,扬起一片黄沙。沙尘模糊了林淡的背影,也模糊了丁牧杰的双眼。他死死压抑住了内心的恐惧和酸涩,待军队远地再也看不见了才摆手道:“走吧,我们找一处高地观战。”
一列士兵立刻护送他去附近的高岗。他如今是庄王的军师,且频频想出致胜奇招,故而在军中颇有地位。
两军在一处平原相遇,各自摆开阵型。严格来说,林家军的人数比莫啸的军队还要多出十几万人,但这十几万人均是步兵,在重骑兵面前根本不够看。但莫啸并未因此而轻视林家军。这些日子以来,他不断从斥候那里得知林淡的战绩与威名,不知不觉竟对她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看见林淡那张艳丽到极致,也冷冽到极致的脸庞,他不禁拊掌大笑:“好,这才是我莫啸想象中的对手!”
林淡巍然不动。
莫啸也不叫阵,直接便扬起手,“进攻!”
身穿重甲的匈奴铁骑似一堵墙,沉沉地压过来。站在林家军最前方的一名骑兵忽然举起手里的小旗子挥舞几下,后方的军队就立刻开始变阵,步兵井然有序地跑上前,十人一排,五人一列,错落有致地组成一个个方阵,反把骑兵护在后面。
骑兵对骑兵才是最优的选择,骑兵对步兵,等同于给敌方送菜。莫啸不知道林家军在搞什么鬼,心中略有迟疑,可这点小小的迟疑,并无法让他对魏国的军队产生惧意。
马蹄声渐渐逼近,林家军的步兵方阵却依然坚守前方,未曾后退,而他们的骑兵也心安理得地被步兵守护着,未曾想过迎击。
两百丈、一百五十丈、一百仗,眼看敌军越来越近,林家军却始终没有反应,仿佛在等死一般。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常理,其中肯定有诈!莫啸刚想到这里,冲在最前方的匈奴铁骑就猛然陷了下去,后面的铁骑收势不及,纷纷踩踏在他们身上,造成更大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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