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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莉小姐和史密斯先生在电话上讨论了一番后,对王天齐提出了建议:他应该争取和原公司在法庭外和解,或者与公司和检查官协商之后选择承认一个较轻的罪名。
被告人主动承认较轻的罪名以求减刑,这在美国是很常见的。
不过认罪之前各方必须达成协议。
在美国是没有坦白从宽这一说的,如果你事先没有和对方达成协议,无意中承认了较大的罪名,那你就倒了大霉,而且没有任何人会同情你。
美国的司法当然是要维护正义的。
但是检察官的业绩是以他能成功地给多少人定罪来衡量的,要是有人被冤枉了,那只能怪他自己或者他的律师。
律师的业绩则是他能帮多少人脱罪来衡量的,当然,金钱是不可缺少的。
只要你肯付钱,不管是杀人放火还是贩卖毒品他都会全力替你辩护帮你脱罪。
如果一个律师能替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赢得诉讼或者替一个无赖争取到巨额赔偿,那他在公众的眼里就是好个律师。
根据案情,如果原公司坚持诉讼,而且假定能够找到王天齐作案的证据的话,王天齐最后可能会被判五到十年的刑期。
王天齐知道自己干扰公司网站的事虽然做得很隐秘,但是也不是无迹可寻的。
他不怕公司里的那帮笨蛋,可是只要公司肯花时间和金钱,那些从外面请来的专家们还是有可能锁定他的,毕竟服务器上的各种活动大都会被记录下来。
他被传讯前已经发现公司的服务器上有一些专业的侦探应用程序在运行,由此推出公司一定是请了外面的专家来帮忙调查。
现在既然检察官准备正式起诉他,说明他们可能掌握了部分证据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公司和检察官在串通起来吓唬他,好让他自己乖乖地认罪。
王天齐现在不想冒险将此事长期拖下去,因为律师费用实在是太贵了。
就这么几天,除了刚开始时支付的五千美元,他又补交了一万多美元。
他有钱的叔叔已经去世,不敢指望叔叔的亲人们来帮助他。
在国内的妈妈肯定没有能力帮他,他又不愿向自己的前妻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