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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持一阵子,终于,有人道:“哥谭在……”
……
街上,几个从阿卡姆跑出来的超级罪犯正在抢劫。
普通人躲在柜子底下咒骂:“这是这周的第几次了?这些人还有完没完了,哥谭最近到底是怎么了?”
“是……因为我们的城市意志吗?”
“你什么意思?”
“因为我们的城市意志是恐惧,有城市意志给这些家伙在背后撑腰,才让他们这么猖狂。”
“要是我们的意志不是恐惧,是不是哥谭会变好?”
有些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难以遏制了。
渐渐开始有人听说了瘟疫医生的事,据说瘟疫医生可以治愈一切疾病,包括城市意志层面的。
提姆注意到瘟疫医生的传说在哥谭之中小范围流传,是因为有个家伙在试图传教的时候,被周围的人揍了。
通过监控摄像头,他看到那个满脸圣光的人才开口说:“哥谭的城市意志是顽疾,加入我们,让我们一起……”
然后对面拎着公文包的上班族一拳头砸了过去,把那个神经兮兮的人砸倒在地,不耐烦地在身上擦着拳头上的血:“你他妈说谁有病呢?”
倒在地上的疫医信徒:“……”
提姆:“……”
不忍直视地捂脸。
监控里,斯斯文文的上班族捡起掉在地上的公文包拍了拍,一脸上班要迟到的烦躁,嘴里嘀咕着要被扣绩效,骂骂咧咧离开。
提姆没把这当回事。
事实也确实如他所想,对瘟疫医生感兴趣的人很少,至少没有食指对人的吸引力大,起码人家食指是哥谭最大的黑b之一,加入食指,规矩怪是怪了点,但人家也会真的给与庇护。
瘟疫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