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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部落后,坤变得消沉起来。当然,他受的伤也是最重的,四肢俱断,血肉模糊。由于红晶的滥用,部落里高阶勇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严重威胁了坤的地位,见他躺倒,许多勇士蠢蠢欲动。
艾迪坐不住了,让父亲赐给他一碗神血。祖巫的地位也全靠坤支持,自然无有不应,刮了满满一碗神血送到坤的木屋里。
“别担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兽神会保佑你。”艾迪把腥臭无比的神血均匀涂抹在坤皮肉翻卷的伤口上。
不知怎的,坤竟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小鹌鹑对他的告诫。但那些危言耸听的话只在他脑海中闪了一下就被坚定的信仰取代。
艾迪坚持每天给他换一次“新鲜”的神血,木屋里到处都是腐烂的臭味。坤渐渐觉得不对劲,他开始发烧,浑身无力,原本鲜红的伤口变成黑色,并流出黄色的脓血。更糟糕的是,伤口扩大了,吞噬他的皮肤和肌肉,将它们化成血水,森森白骨裸露出来,有蛆虫在里面蠕动。
剧烈的疼痛令坤生不如死,他发现自己在慢慢腐烂,小鹌鹑的告诫一遍又一遍浮现脑海,令他肝胆欲裂。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曾经嗤之以鼻的胡言乱语,现在却像预言一般成为现实。坤张开嘴,绝望地嘶吼起来。他错了,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错得多么离谱。原来真是小鹌鹑救了自己,他救了自己!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从来未曾出错过,事实早就证明了不是吗?
不不不,我不能死!我不想死!狂乱过后,坤扭头大喊:“艾迪,艾迪你在哪里?送我去东部森林,我要找小鹌鹑,我要去找他!”许多族人听见吼声聚拢过来,听见这番话,用讥讽的目光朝面无人色的艾迪看去。斗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输给了小鹌鹑,真是大快人心。
“你在胡说什么,给我躺下!”艾迪将挣扎中的坤摁回去,咬牙道,“看看,把神血都弄掉了!这可是对兽神的亵渎!”他端起碗,重新涂了一层污血。
“不,这有毒!不要涂这些!你会害死我!你害了我一次还不够吗?滚,你给我滚出去!”坤打翻木碗,躺在床上喘着粗气。他已经没有独自离开部落的能力。
艾迪不堪受辱,推门跑远。
看见部落的第二勇士走进来,坤虚弱开口:“我不行了,把我扔掉吧,扔在东部森林的边缘。”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鹌鹑还如往昔那般善良,会念着曾经朝夕相处的情谊把他带回去治疗。他是对的,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早应该相信他。
第二勇士求之不得,立即派人把他抬出去扔掉。当艾迪得到消息时,他已经不再是首领的伴侣,而是一个弃妇,一个无论如何也生不下健康幼崽的弃妇。没有哪只雄性想要他,雌性更是羞于与他为伍,生怕沾上晦气。
哥怎么了,就是喜欢,玩火怎么了,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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