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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雨发现,黑色真的很适合这位。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神秘的气质,气场极其强大,无形中吸引世人的注意,又慑于他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忽略他过于完美的脸。
沈雾非的穿着很简单,许是天气热,今日穿的是无袖衬衫和裙子,脚上一双休闲板鞋。
这副简单的装扮却难掩她的美丽。
不过比起美丽的容貌,更吸引人的还是她身上那种清冷从容的气质,和临渊站在一起,居然没有被他的容貌和气场压住。
余晓雨暗忖,果然大佬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两位站在一起,没有谁能压得住谁,都是独一无二,让人的眼睛都看不过来。
余晓雨不敢多看,恭敬地问道:“沈天师,临渊先生,你们要出去?”
沈雾非嗯一声,“我带他出去吃早餐,顺便让他熟悉一下。”
熟悉什么?
当然是熟悉这个现代社会。
余晓雨想到这位的身份,说不定陨落前还是个“古人”,以后要在现代社会生活,确实应该熟悉一下。
离开宾馆,沈雾非向余晓雨资询盘龙镇有什么好吃的早餐。
这个余晓雨倒是知道,她是个习惯做计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先查清楚当地的环境、风俗和饮食习惯。
人生大事,吃喝玩乐,吃肯定要放在第一。
“盘龙镇的老街有一家生煎包很好吃,还有豆花面,隔壁街有一家锅盔也不错,还有”
余晓雨一口气说了将近十种当地的特色美食。